中山市企业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需按照广东省统一的申报流程和标准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确认申报条件
1)企业需在中山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3)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创新能力指标不低于20分、成长性及专业化指标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有效期内);
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
2.线上申报流程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属地原则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书、合规经营承诺等)。
佐证材料需按要求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合规证明、创新能力证明等(具体清单可参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申报通知附件)。
3.审核与公示
中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包括合规性检查、材料真实性核查及实地抽查。
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年度通知为准,通常每年开展一次,建议企业关注官方渠道的最新信息。
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完整,避免因材料不齐或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
若企业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需先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方可申报更高层级资质。
建议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关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具体通知,确保按时提交申请。如有疑问,可联系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当地镇街工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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