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金融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商业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利息总额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推动金融机构设立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型中小企业。
2.创新平台建设奖励
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认定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3.数字化转型支持
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建设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平台,带动链式数字化转型,最高奖励200万元。
4.绿色化发展激励
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购置设备和系统总额给予一定比例支持;
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5.人才培育与引进
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推进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向创新型中小企业倾斜;
开展优秀企业家培育活动,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素质。
6.市场开拓支持
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市场;
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企业出海提供便利。
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资金拨付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建议企业关注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的政策通知,及时申请享受相应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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