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规模要求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
2.“五有”条件
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有研发人员: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且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均可,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3.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建设一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报名称格式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需注意,申报工作按“常年受理,定期公布”进行,2025年分四批发布(3月、6月、9月、12月)。具体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可参考当地科技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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