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创新平台,旨在通过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行业技术辐射。其核心功能包括:整合研发资源、提升企业技术成熟度、优化生产工艺,并为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技术支持。

一、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企业出具的场地证明,并披露研发场地面积);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需提供学历或职称证明及社保记录);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披露研发费用);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需提供设备清单及不少于200万元的设备发票);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提供最新有效的知识产权清单及证书)。
二、组织要求
1、本年度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按照“常年受理,定期公布”的方式进行,拟按2025年3月、6月、9月、12月分四批发布。
2、市科技局负责建设指导与监督,委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立项审核工作;各县级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组织、立项评审、过程管理与建设指导等工作,并加大引导支持力度。
3、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应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填报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在3月10日(第一批)、6月10日(第二批)、9月10日(第三批)、12月10日(第四批)前,将拟推荐市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三、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方向和趋势
1、重点领域:结合苏州市产业规划,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2、特色方向:鼓励企业聚焦细分领域,突出技术差异化与市场前景。
3、名称规范:统一命名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方向,请注意“XXX”的差异性,区别同类客户(检索往年公示名单,避免重复、同质化)。
四、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写要点
1、以申报的项目技术为中心,分以下四个板块阐述项目建设必要性及项目建设内容,串联企业在此技术上的建设基础,以及建设本项目的深入投入、建设任务和达成目标。
2、聚焦实际的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到术环节和实施步骤,确保内容紧密相连、逻辑严谨、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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