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等内容,包括研发场地、人员、投入、设备、研发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2.相关佐证材料:
研发场地证明:提供研发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场地照片,证明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研发人员证明:提供专职研发人员的名单、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本单位缴纳的近两个月个人社保或个税证明,证明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研发投入证明: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或其他专项审计报告,证明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仪器设备证明:提供研发仪器设备的清单及不少于200万元的设备发票,证明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知识产权证明:提供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拥有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知识产权成果。
3.拟推荐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申报批次等内容,由各区(镇)科技部门汇总后报送。
以上材料需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批次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科技部门或关注申报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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