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流程因地区略有差异,但总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前准备
1.确认申报条件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满足“五有”条件:
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且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
2.准备申报材料
填写《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准备研发场地证明、研发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研发投入证明、仪器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知识产权证书等附件材料;
按要求将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全称命名。
二、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登录所在地区的申报平台(如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等);
选择“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模块,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材料;
系统审核通过后,下载定稿版材料签字盖章,再次上传提交。
2.线下提交(部分地区要求)
部分地区需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或二份,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报送至所在镇(街道、区)科技部门或指定地点;
纸质材料需按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三、审核与公示
1.审核流程
各区(镇)科技部门负责初审,审核通过后汇总报送至县级市(区)科技局;
县级市(区)科技局进行立项评审,市科技局委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最终审核。
2.公示与公布
认定工作按季度分四批发布(3月、6月、9月、12月),审核通过的项目将在相关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建议申报企业提前与当地科技部门沟通,确保材料准备齐全,按时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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