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主要通过以下资金支持方式推动实施: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1)支持方式: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无偿拨款用于项目中试或产业化研发投入补助;贷款贴息用于项目实施中向银行借贷所发生利息的补助。单个项目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1/3。
2)资助额度:
A类项目(重大战略产品创新):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省市联动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B类项目(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
C类项目(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的支持强度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
2.地方配套资金
部分项目(如C类项目、省市联动项目)要求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如1:1)共同出资,形成省地联动支持机制。
3.风险补偿与金融支持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如省承担70%、市县承担30%)。
推广“苏科贷”等科技金融产品,为成果转化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单户最高额度可达3000万元。
4.其他专项支持
设立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提供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注入等支持。
建立风险投资体系,设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成果转化。
以上资金支持政策旨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江苏省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具体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以当年发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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