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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9日 09:10:28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通常需要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1.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申报企业经营情况信息表(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母公司信息等)。

申报企业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母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最后一期出资证明复印件。

申报企业最近一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独立法人企业)或所属总公司年度信息报告书(非独立法人企业)。

2.母公司相关材料

母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需体现母公司资产状况,母公司为境外公司)。

母公司出具的关于申报企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授权书,明确管理或服务范围,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申报企业与母公司之间的股权架构图(注明投资关系和股权比例),若股权关系有多个层级,需提供各层级股权证明材料。

3.管理或服务职能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管理或服务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申报企业管理或服务的境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正常运营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社保记录、经营合同等)。

申报企业与被管理或服务企业之间的管理关系说明,以及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往来凭证(如制度文件、邮件往来、业务记录等)。

4.信用及其他材料

申报企业近1年信用处罚情况说明(如有处罚需注明时间、原因,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辅助材料(如企业荣誉证书、行业排名证明等,可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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