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多,以下是一些主要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亏损结转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3.“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30人以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5.进口税收优惠
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以上政策可能因地区、行业或企业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建议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保准确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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