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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如何认定?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0:12:16

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3〕73号),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流程及条件如下:

1.申报条件

企业资质:在本市依法注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技术中心设置: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独立设置,企业高层担任技术中心主任,组织体系健全且运行两年以上,需建立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

营业收入: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建筑业企业不低于15亿元,专精特新企业及重点发展的前沿产业领域企业不低于1亿元)。

研发投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在1000万-5000万元之间,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5%、建筑业1%、其他3%。

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不低于5000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小于2亿元的专精特新企业及前沿产业领域企业,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比不低于:制造业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其他10%。

研发人员:专职R&D人员数不低于60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低于80人)。

知识产权: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医药制造业企业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识产权);制造业企业近三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合规要求: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走私、严重税收违法、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

2.申报流程

自评打分:企业参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进行自评,自评得分≥60分方可申报。

网上填报:每年5月、8月、10月,企业登录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提交以下材料: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承诺书》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上一年度统计报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近三年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及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制造业企业)

企业内部成立技术中心批准文件等。

材料核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公示与认定:核查通过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示创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认定。

需注意,总部企业申请时,技术中心须在京设立;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其子公司若从事不同业务领域,也可申请。认定后,企业需每年提交运行评价材料,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将被撤销资格。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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