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江苏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申请所需材料因申报路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直通路径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
从培育平台下载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封面加盖公章,数据须与平台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清晰可见,企业名称与申报名称一致。
3.真实性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直通条件证明材料(任选一项)
近三年内获得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证书须体现企业名称);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佐证材料;
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近三年内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证明、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证明文件。
二、综合评价路径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
要求同直通路径。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同直通路径。
3.真实性承诺书
要求同直通路径。
4.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
须赋码,能够体现研发费用支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
5.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佐证材料
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知识产权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且需与主导产品强关联。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须按顺序整理,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后上传至培育平台。
自评表中的填报数据须与培育平台中填写的信息保持一致。
审计报告须具备赋码,未赋码的报告不予认可。
知识产权佐证材料须为有效状态,转让未满一年的知识产权不计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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