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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时间及流程安排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3:52:59 关联项目: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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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度常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须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自评及佐证材料上传,注意关注各辖区线上填报与纸质提交截止时间。华夏泰科作为资深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为常州企业提供政策匹配诊断、评价指标对标、材料编制及全程申报辅导,助力企业高效完成评价(复核)。

  一、常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时间

  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时间均截止至6月25日24:00.各辖市、区工信部门经审核通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含复核)行文上报时间为7月6日前。

  二、常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流程安排

  (一)企业填报。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去申报”模块参与自评,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2023年度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去复核”模块进行相关表格填写和材料上传。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确认。各辖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本地区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市工信局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三)动态管理。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在同一有效期内,对首次未进行更新的企业,重点监测;对累积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消认定。

  三、常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的FAQ

  1.问:哪些企业需要参加本次工作?

  答:主要分为两类:

  评价对象:2026年首次自愿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常州市内企业。

  复核对象:2023年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即将届满)。

  免考说明:如果该企业在2023年认定后,已经成为了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则 无需参加复核,其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有效期会自动延长三年。

  2.问:有效期内创新型中小企业有什么后续管理要求?

  答: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企业须在每年5月31日前登录培育平台更新年度信息。同有效期内首次未更新将重点监测,累计两次未更新将取消认定资格。

  3.问:复核未通过或逾期未参加复核会怎样?

  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核或复核未通过的,原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到期自动失效,不再具备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前置资格,需重新走新评价流程。

  华夏泰科专注于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拥有 15 年项目申报经验,服务企业 20000+,覆盖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知识产权、财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内容,拥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资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管理,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个性化定制服务。

(责任编辑:xiey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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