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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1:04:24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根据《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的要求填写,对企业技术中心的各项指标进行自评和打分。

2. 《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研发投入与产出、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产学研合作成果、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总结,需按照《评价规范》附录C的提纲撰写。

3. 《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评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内容。

4.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扫描件。如果申报主体是集团,需提供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股权)等的会计合并报表。

5. 上一年度统计报表:带统计局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扫描件,该报表能展示企业上一年度的研发活动情况,如研发人员数量、研发经费支出、研发项目等信息。

6. 近三年企业获得的全部有效知识产权清单及其证明材料: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证书。其中,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识产权证书,制造业企业还需提供上一年度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7. 体现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例如企业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的科技奖励、制定的技术标准、参与的行业技术交流活动等相关材料,突出企业技术中心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请确保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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