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旨在促进中小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以下是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详细介绍:
1、基本条件
注册要求:企业应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规模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合规性要求: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产品要求: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安全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评价指标
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反映了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和成果。
成长性指标:得分不低于15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潜力。
专业化指标:得分不低于15分,展示了企业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直通车条件
科技奖励: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的企业。
荣誉称号: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的企业。
研发机构: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融资情况: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综上所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是一个全面评估企业创新能力、成长性和专业化水平的过程。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基本条件,并在评价指标上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同时,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获得认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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