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金额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的各地区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奖励政策:
1、苏州工业园区
对经园区科技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给予所在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获得市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获得省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2、姑苏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除享受上级扶持政策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吴中区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的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
4、相城区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5万元。
对新认定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项目承担单位,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承担单位,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承担单位,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项目承担单位,奖励2万元。
5、高新区
对经上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按以下三种情况予以配套或奖励:
省市立项拨款建设的企业研发机构项目,按上级拨款经费的50%予以配套。
省市立项的企业研发机构项目,建设期满后经省市科技部门组织考评后给予补助和奖励的,上级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上级无明确规定的、按上级拨款经费的100%予以配套。
省级立项的企业研发机构奖励20万元,市级立项的企业研发机构奖励5万元。
6、张家港
对新认定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奖励100万元,认定当年给予60万,通过验收后再给予40万。
对新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无省拨经费的)的企业,认定当年给予20万,通过验收后再给予10万,首次绩效考评优秀的增加2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苏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5万元。
7、昆山市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苏州市级各类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
8、常熟市
对获得国家、省工程中心的企业,以服务券形式分别给予150万元、20万元的支持,经绩效评价后按服务券面额分档兑现资助。
对获得省级(含)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认定的企业,以创新券形式分别给予10~150万元的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时间而发生变化,具体奖励金额和政策请以苏州市及各县级市(区)科技局的最新通知为准。此外,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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