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要求在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后下载打印,在封面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并在“真实性声明”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扫描件相关数据须与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4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人数证明(要求体现社保缴费人数;如企业以合并报表数据申报,则需提供母公司及合并子公司的2024年12月份企业社保缴费人数证明)。
4.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备案)。
5.直通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四项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佐证材料(获奖证书需体现企业名称)。
(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佐证材料。
(3)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4)2022年至2024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备案材料、银行到账凭证、出让股权不超过30%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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