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问答 > 哪些情况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会被注销设站资格?

哪些情况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会被注销设站资格?

北京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58:5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注销设站资格:

(一)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二)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五)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每年集中向有关地区、部门通报工作站动态调整情况。被注销工作站的单位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请完成安全验证
向右滑动完成验证

北京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