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每年发布国合基地申报指南并组织国合基地申报。
2、初评阶段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开展评审,形成初步意见。
3、复评阶段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开展论证,明确任务目标,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拟认定名单。
4、认定结果应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个人和组织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异议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异议范围和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5、国合基地正式认定后,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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