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所需的场所设施和人才支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022年6月2日之后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且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失信记录。
(二)申报的技术产品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
2.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行业特殊管理要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3.应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产品功能等方面具备创新性,需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质量可靠。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认定范围:
(1)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
(2)原技术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
(3)将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或将系统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或将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分别申报认定的。
(4)完全以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申报单位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5)有质量问题或隐患的产品。
江苏省新技术新产品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表。
(三)申报书。
(四)知识产权佐证材料。
(五)检验检测报告。
(六)查新报告。
(七)执行的有效标准。
(八)承诺书。
(九)其它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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