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运营单位资质
需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
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
2.场地要求
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占比不低于75%(部分区要求90%)。
租赁场地需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基础设施。
3.运营时间
需正常运营满12个月以上(部分政策要求18个月),并持续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二、服务能力与资源要求
1.服务体系与团队
拥有职业化的孵化服务团队,每10家在孵企业(团队)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聚集至少5名创业导师,每年举办不少于10场创新创业活动(如沙龙、培训、路演等)。
2.资金与投资支持
设立创投基金或与创投机构合作,额度不低于300万元,并有不少于2家在孵企业获得投资。
鼓励通过借款、收购初创成果、天使投资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3.入驻企业(团队)要求
入驻企业或团队总数不低于10家(部分区要求更高),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场所须在众创空间内。
孵化时间一般不超过36个月(特殊领域如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可延长至48个月)。
三、特色与绩效要求
1.商业模式与定位
需具备清晰的商业模式,通过开放共享降低创业者成本,并提供高附加值专业服务。
重点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符合北京市产业方向(如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
2.孵化绩效
每年新增入驻企业或团队超过20家,年度毕业企业数占在孵总数的15%以上。
至少有3个典型孵化案例(如企业获得融资、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等)。
3.知识产权与创新
在孵企业中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比例不低于20%,或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比不低于30%(参考丰台区政策)。
四、区域差异化要求
1.丰台区
强调“区级科技企业孵化机构”认定,需建有企业库、服务机构库和重点项目库。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比需达到80%以上。
2.朝阳区
需集中面向区内重点产业,提供政策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等全要素服务。
3.其他区(如亦庄、门头沟等)
部分区对新建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如亦庄最高50万元),或对国家级/市级认定空间追加奖励(如房山区国家级奖励100万元)。
五、国家众创空间备案衔接
若申请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需满足:
已获得省级(北京市)众创空间资格,运营满18个月,数据报送完整。
服务团队需具备职业孵化资格,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兼职导师不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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