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江苏省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资质:
申报主体应为江苏省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截至申报日正常经营须满2年,且财务状况良好。
2、品牌与产品:
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
3、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
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30%。
4、服务型制造特点:
企业具有鲜明的服务型制造特点,符合申报领域明确的方向与要求,服务型制造能力明显。
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的优势。
5、转型措施及成效:
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
6、合规性要求:
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7、其他材料准备:
需要提供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服务型制造主要做法、管理体系、基础条件、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具体案例分析、经验总结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
以上信息基于以往的通知和指南,具体的申报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对于最新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工信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通知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