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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成为深圳贸易型总部企业?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6:30:26

要认定成为深圳市的贸易型总部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以下是根据2025年的相关信息整理出的认定步骤和要求:

1、基础条件:

在深圳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除深圳市外,拥有分支机构并且业务覆盖实行统一管理,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专项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国内批发零售:上年度批发业销售额超过50亿元,或者上年度零售业销售额超过30亿元。

国际货物贸易:上年度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超过50亿元。

国际服务贸易:上年度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超过10亿元。

物流仓储: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平台交易:

独立站建站平台累计注册商户超过2000个,上年度交易额(GMV)超过20亿元。

第三方电商平台累计注册商户超过5000个,上年度交易额(GMV)超过150亿元。

3、申报材料:

贸易型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此份材料可容缺办理)。

其他补充材料,如对分支机构产生实际控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特别是以集团总部名义申报的企业,需提交对在深子公司产生实际控制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流程:

关注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官方通知,了解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

登录市商务局官网查询最新的申报指引,并按指引准备相关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填报和材料提交。例如,在2025年,申报时限为2025年2月17日-2025年11月5日。

5、注意事项: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时因信息错误无法及时修正。

按照深圳市商务局的要求认真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建议有意向的企业密切留意深圳市商务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因为每年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可能会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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