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主要支持我市引进的,在产业科创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一流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分为创业类、创新类,创业类适用于领衔创办企业的人才,创新类适用于受聘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的人才。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重要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图灵奖、拉斯克奖、沃尔夫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
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
3.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同时担任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并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
4.国家级主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级医学类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医学类学(专)科主要负责人或知名专家;
5.近两年在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主流榜单排名前100位或学科排名前50位)、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等担任学术带头人、首席科学家、讲席教授;在国际一流企业(主要指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科技公司前100强)总部担任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在其主要研发机构担任研发总监等高级职务;
6.团队获得用人单位、地方资助经费5000万元以上。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