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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在园区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在园区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二)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三)诚信守法,无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的行为,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企业为节约能源,开展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项目依托的改造主体应符合产业政策。

2.年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以上(等价值,含),且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3.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节能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4.项目实施地及购置设备均在园区。

5.多个项目可合并计算节能量和投资额,单个子项目节能量不小于20吨标准煤(等价值)。

6.项目需于申报前一年建成投用(如2025年申报,要求于2024年建成投用)。

(二)循环经济项目

1.重点支持资源使用的减量化、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工业节水、工业废水“零排放”改造、再制造项目以及园区产业链循环经济补链项目。支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项目。

2.节水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1万吨,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3.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节能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4.项目实施地及购置设备均在园区。

5.项目需于申报前一年建成投用(如2025年申报,要求于2024年建成投用)。

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华夏泰科服务流程:

项目评估 签订合同 项目立项 匹配团队 开启动会 定制方案 项目提交 项目评审 立项公示 后续服务

想要申报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如何联系华夏泰科?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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