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补贴金额:资金支持
申报博士创新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站单位: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过去三年,且在本项目申报过程中,未出现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1.条件保障。为博士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金支持,包括场地、设备、资金等,确保博士团队顺利开展科研工作。
2.需求对接。深入分析自身及行业技术需求,能提出至少10项技术需求备选合作,明确合作项目,与博士团队对接并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合作内容具体、目标明确、权益分配合理。
3.人才培养。利用博士创新站平台开展企业内部人才梯队建设,为高校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机会。
4.成果转化。积极配合博士团队将科研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实践,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二)进站博士:建站博士原则上以青年博士为主,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鼓励1人主导多名博士共同协同建站,鼓励港澳台籍博士积极参与。建站博士须与建站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技术研发。根据建站单位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攻关、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协助建站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2.学术交流。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技术研讨会等形式,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知识共享和技术进步。
3.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建站单位的创新活动,与企业共同开展项目攻关,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和新机制,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
(三)建设标准:遵照中国科协博士创新站“五个有”的建设标准,即有固定场所、有专职人员、有项目计划、有资金保障、有考核机制。
(四)协议要求:建站单位与博士团队签订共建协议与科技项目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协议有效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