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21年和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名单已在我局网站公示,请附件名单内尚未提交拨款资料的企业在2023年2月28日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备注:国高证书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企业,请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
3、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以上拨款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邮寄至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10室,收件人:谢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30852)。
(联系人:谢艺云,联系电话:0755-28930852)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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