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相关要求,我局结合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意见,抽取部分申请2023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请相关镇街镇街科技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及相关原件,协助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企业高企申报材料。包括高企申报书、两项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辅助账、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二)企业研发项目实施情况。现场查看研发部门,包括人员、设备、研发项目资料归档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现场核查时间安排:4月10日至4月28日,具体安排另行协调沟通。
三、核查人员
市科技局1-2人,镇街经科信局1-2人。
四、核查企业名单
现场核查企业名单见附件。各镇街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前与市科技局联系,补充核查企业名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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