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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复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7:45:56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龙华区人民政府2023年0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复议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深圳市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五批次申报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受理2023年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龙华区申请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企业(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

  二、复议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议申述报告(格式自拟,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盖公章)(备注:注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完整版材料(包括附件);

  (四)如是2020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2020年国高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企业如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应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证明材料:

  1.财务指标方面: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知识产权方面:提供 I类知识产权等资料;

  3.国标制定方面:提供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定的有关材料。

  三、复议方式

  我局今年将以线上方式受理复议申请,申请方式如下:

  (一)企业须将复议申请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2523401032@qq.com(重复提交将不予受理),请将材料压缩并统一命名为“2023年XX公司高企复议申请材料”。

  (二)复议材料发送成功后,企业需根据邮箱回复内容,点击链接填写“2023年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申请报名表”。

  四、受理时间

  自2023年9月26日起受理申请,结束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五、咨询电话

  石先生,0755-21072346。

  六、相关事项

  (一)科技创新局将依据“受理-初审-推荐”的程序,在高企认定评审全部结束后,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文件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报送推荐复议名单;

  (二)区科技创新局仅受理企业自主提交的复议申请材料,不会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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