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你办上报的《关于浙江省2015年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备案的函》(浙高企认〔2015〕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纳百川控股有限公司等427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5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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