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8〕8号)的要求,现开展针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专利转让资助的申请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2023年通过湛江市科技局推荐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购买首次在湛江转让的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补助三万元;购买首次在湛江转让的实用新型专利的,限于五件每件给予补助一千元。(该补助为一次性补助,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机会)
二、申请材料
(一)湛江市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转让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转让手续合格通知书和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及专利登记簿副本;
(四)专利转让合同或代理合同及费用票据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专利代办处开具的缴纳费用收据复印件。发票原件已报销入账的,要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申请单位按《通知》要求将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于2023年11月16日报送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2.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填写《XX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转让资助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2),汇总区域内申请企业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11月23日报送到湛江市科学技术局,电子版统一压缩命名为“XX县(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专利转让资助材料”发至邮箱。
联系人:周颜江,电话:0759-3338445,
邮箱:zjskjj_gxk@zhanjiang.gov.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6号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办公楼一楼高新技术科
附件: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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