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前期已征集企业上市意向并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服务库。为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支持力度,现征集一批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的中介机构,择优组建中介服务库,举办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进行合作。
一、征集内容
⒈征集对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三类中介机构;
⒉申请进入上市服务库需满足:
证券公司需持续具备保荐业务资格,自2020年至2022年7月,已累计服务10家及以上企业完成上市。
会计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自2020年至2022年7月,已累计服务10家及以上企业完成上市。
律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自2020年至2022年7月,已累计服务5家及以上企业完成上市。
申请进入挂牌服务库需满足:
证券公司需已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完成备案,具备推荐业务资格,自2020年至2022年7月,已累计服务5家及以上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
会计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自2020年至2022年7月,已累计服务5家及以上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
律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如需),自2020年至2022年7月,已累计服务3家及以上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
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进入上市服务库及挂牌服务库。
⒊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及团队成员2019年至今不得存在因IPO业务、挂牌业务违法违规而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情况。
我局将根据中介机构申请情况择优选择一批中介机构进入服务库。
二、填报要求
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需填写入库申请表(附件1、附件2),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2年8月5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chenhezhong@jxj.beijing.gov.cn。
三、注意事项
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需在北京市注册,或者已在北京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机构并完成工商登记、配备常驻人员、实际开展业务。每家机构可以申报的团队数量上限为3个。
附件:⒈上市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适用于服务上市的券商、律所、会所)
⒉挂牌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适用于服务新三板挂牌的券商、律所、会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陈鹤中,电话:010-5557845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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