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 号)和认定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
二、做好推荐上报工作。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认定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材料,确保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请于2023年2月6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附件6)、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光盘2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2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企业纸质变更资料(附件7,一式2份,电子光盘1份)于2023年2月6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江松颖,电话:0752-2808821,邮箱:2808821@h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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