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西城区园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和年度发展报告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3年新认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并且已列入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的高新技术企业,无需填报。
(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2023年新认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路径
填报工作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s://fuwu.most.gov.cn。
操作路径: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用户登录-法人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我要办理-分别点击左侧“企业年报”和“高企发展情况”中的“数据管理”-在右侧分别填报火炬统计年报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表。
三、填报要求
企业填报时需参考系统内操作说明—指标解释,并注意填报界面文字提示。填报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修改警告项及错误项:警告项请逐条填写原因;错误项如确为企业真实数据,请联系所在区科委(科信局)或分园管委会进行说明。
四、注意事项
1、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目前市科委已明确无高新资质以及未填报年报将直接影响企业兑现高新奖励、参评市区各级各类科技项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尽快填报。
3、企业名称变更的,请先提交报表后,再填写名称变更的申请。
4、忘记登录名和密码的,请自行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登录名”和“忘记密码”,按照提示操作找回。
5、未完成汇算清缴或年度审计的单位请按当前数据填报或预估数据填报,之后可再退回修改。
五、填报时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企业填报时间:2024年3月31日前。
系统审核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21日。请企业于4月22日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数据。
纸质材料提交:统计年报表填报企业中,2023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需提交1套纸质报表,报表须由系统导出,带水印,单位负责人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左侧订书机装订),提交至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可发快递,地址后附)。提交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6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企业填报时间:2024年5月31日前。
系统审核反馈:年度发展报告填报系统不显示审核结果,企业可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查看进度。
纸质材料提交:年度发展报告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特此通知。
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科
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306室
联系人:韩阳
联系电话:83976213
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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