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组织开展中山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中山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3日 10:02:17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中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02月23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中山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山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山科发〔2023〕71号)精神,现组织开展中山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在中山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不能申请入库)。

  (三)计划在3年内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企业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入库程序

  (一)企业于3月29日前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在相关栏目中填报提交《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入库申请不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自行做好留档存底。

  申报系统预计于下周开放。

  (二)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初审,核对企业填报数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入库。

  (三)市科技局对镇街推荐的入库企业进行审核,形成入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完成入库。

  三、入库补助

  成功入库的企业,在3年内成功通过高企认定的,给予出库补助最高2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入库有效期为3年,在库期间无需重复申请入库,有效期内未能成功通过高企认定的,有效期结束将自动清退出库。

  (二)各镇街要重点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申请和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深入摸排,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报。

  (三)2023年未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可申请培育入库。

  五、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88303920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robot)
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认定、资金申报、知识产权申请、体系认证、财务审计、行业调查报告等业务,16年来成功为20000+企业提供高品质优质服务,专业团队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一站式申报。华夏泰科官方网站提供查询政策、查询企业、查补贴、查项目等服务,帮助企业全要素掌握最新信息,提供便捷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