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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1:20:54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03月14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珠海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意见》精神,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产业第一”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和经济总量,推动珠海高新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经济发展方向“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条款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政策依据

  《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及《珠海高新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第七条。

  二、申报对象

  (一)商事登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且运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2022年首次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支持方式及审核标准

  (一)支持对象

  (1)2022年首次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有效期起止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

  (2)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区外迁入企业,2022年首次认定且未享受过迁出地专精特新奖励资金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支持标准

  奖励资金分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三批发放。

  (三)审核标准

  (1)首批 10 万元奖励资金,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19年到期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通告》珠海高新区名单,审核通过后发放,未参与申报视为放弃该奖励资金;

  (2)第二批 20 万元奖励资金,获评第二年统一组织申报,获评企业获评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及当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经审核通过后发放;

  (3)第三批30万元奖励资金,获评第三年统一组织申报,获评企业需获评第二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不低于10%(含)及获评第二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经审核通过后发放。

  四、申报材料:

  (一)2022年首次认定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有效期起止为2023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word电子文档+盖章扫描PDF文档)

  2.信用报告;(2023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盖章扫描PDF文档)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区外迁入企业,2022年首次认定且未享受过迁出地专精特新奖励资金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word电子文档+盖章扫描PDF文档)

  2.信用报告;(2023年信用中国或信用广东报告盖章扫描PDF文档)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19年到期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通告证明截图。(盖章扫描PDF文档)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盖章扫描PDF文档)

  5.企业承诺书(新迁入企业请填写此版承诺书并盖章扫描PDF文档)

  6.企业核准迁入登记通知书;(盖章扫描PDF文档)

  7.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及开户行证明文件。(盖章扫描PDF文档)

  备注:

  1.请有意申报的企业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3月25日(周一)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电子档PDF文件请上传至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

  3.新迁入企业需将纸质文件盖章后递交至区科技产业局联系人,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申报材料要求清单顺序排列,申报材料须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在所有页面加盖公章。

  五、申报要求和流程:

  (一)申报要求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事后奖补方式。企业如在申报、使用扶持奖励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和绩效评价的,由高新区相关部门取消支持资金或者按有关规定收回支持资金,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区内同类扶持奖励资金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企业在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注册账号(有账号的直接登录,无需再注册)——登录申报账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申报事项,点击“申报”——上传《通知》要求的所有申报材料——区科产局进行审核并在线上反馈审核意见,仅新迁入企业需按时递交纸质材料。(注册流程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

  (2)审核结果公示:2024年3月14日起由区科技产业局组织申报扶持资金,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向区科技产业局申报扶持资金。由区科技产业局统一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获扶持企业名单在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跟据最终审定的名单按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3)联系方式:联系人:游工,联系电话:0756-362698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纸质材料递交地址: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工业发展科(珠海市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7)

  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和创新发展局

  2024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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