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11:18:56
作为工信部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华夏泰科利用自研发平台对政府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帮助企业了解扶持政策信息、明确项目申报入口,掌握最新政策走向。此外华夏泰科还提供查企业功能,帮助企业了解历史项目申报信息,打造全要素资源平台。以下是惠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03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惠府办〔2022〕27号)精神,根据《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及认定推荐工作指引》(惠市科字〔2022〕29号),为保障企业公平享受政策,现面向上年度未进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组织开展惠州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在惠州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资金奖补。

  (三)拟于2024年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注意事项

  (一)企业于2024年4月21日24时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并在附件模块上传申请表的签字盖章扫描件,逾期提交无效。

请勿重复申报

(二)2023年已申报培育入库但未申报高企或未获高企认定市级推荐的企业,可重新参与2024年高企培育入库项目申报。已于2023年底第一批次入库的企业。

  (三)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做好形式审查并于4月26日前完成网上推荐。

  三、奖补方式

  完成市级培育入库的企业,在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市科技局推荐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补。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可独立进行申报,往年已申报市级培育入库备案但未获资金奖补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为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流程,不需提交纸质表格,请企业自行做好留档存底。

  五、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科 电话:2808179,2869300

  技术支持 电话:020-83163365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robot)
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认定、资金申报、知识产权申请、体系认证、财务审计、行业调查报告等业务,16年来成功为20000+企业提供高品质优质服务,专业团队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一站式申报。华夏泰科官方网站提供查询政策、查询企业、查补贴、查项目等服务,帮助企业全要素掌握最新信息,提供便捷化、智能化解决方案。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