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19号)精神,现开展2025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奖补对象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
对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单个企业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扶持范围及额度
1.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
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2.专业化指标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3.精细化指标
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创新能力指标
上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
5.其他
重点支持属于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拥有国家级产业人才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库。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时间
本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 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进行申报(系统手册详见附件6),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9日下午6点。
2.线下报送。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可在系统生成申报书并导出,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胶装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两份,整本材料盖骑缝章,封面和申报表页盖章。于7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由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推荐上报我局。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
2.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
3.申请表。
4.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5.所属期内的税务申报主表。
6.利息支付明细表(附件4)。
7.贷款合同、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能证明企业贷款(利息)真实性的材料。在上传附件时请以每一份贷款合同为单位合并成PDF(需按A贷款合同、A贷款借款借据、A贷款银行利息单;B贷款合同、B贷款借款借据、B贷款银行利息单……进行逐笔排序),注意数据需与第6项利息支付明细表上填写金额相对应。
8.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需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资产负债等数据,若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数据可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审计报告如不能体现2021年数据的,则需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以上材料中,申请表直接在线上系统根据真实数据填写,其他材料在线上系统的附件材料处按要求上传。
五、相关要求
(一)请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完成镇街初审,并于7月23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盖章后的镇街推荐表(附件1)报送至市工信中小企业局联系人处。
(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因信用问题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入库。
(三)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工信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朱先生,王小姐,联系电话:8830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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