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昆山市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昆山市严格按照国家及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要求,规范申报流程、明确中介机构标准,引导企业聚焦研发创新与知识产权布局。本指南将详细解读2025年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范围与全流程要求,助力企业精准把握申报要点,高效完成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5年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范围明确为以下两类企业,需满足注册时长及资格有效性要求:
(一)新申报企业
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满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重新认定企业
1.2022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资格期满);
2.2022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且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2025年资格期满)。
以上两类企业如需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需先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开展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委托合规中介机构完成专项审计,并编写申报材料。
1.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需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研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鉴证):
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满3年,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当年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比例不低于30%,且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20人;
相关人员熟悉国家科技、经济政策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
“不良记录”界定:
因税收违法被《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罚;
因执业问题被财政部门、证监会行政处罚;
被注册会计师协会/税务师协会自律惩戒(训诫、通报批评等);
被税务部门列入涉税服务失信/严重失信主体;
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2.中介机构查询方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查中介机构资质:
会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重点核查注册会计师人数、不良记录及签字人员惩戒情况;
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确认机构合规性。
3.财务资料报备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10月1日起,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需附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验证码,且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每页均需赋码;企业需留存审计费用发票备查。
税务师事务所:省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需在“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报备,报备后封面生成二维码(可扫描核验),也可通过协会官网输入报备号查询防伪信息。
4.中介机构纪律要求
中介机构需据实出具报告,保障执业质量;
对弄虚作假、严重失误的中介机构及人员,认定机构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3年内禁止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
(二)网上申报
采用江苏省“一网通报”模式,企业需通过官方系统完成注册、填报及材料提交:
1.注册登记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填写注册信息,待火炬中心审核激活账号后,方可开展后续操作(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
2.材料填报与提交
登录系统后点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建申报材料”,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提交至所属地区科技部门;
企业负责人需严格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签章情况;涉密企业需自行脱密,确保信息安全。
3.告知承诺制适用流程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
适用范围: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注册登记件及知识产权证件;
(三)地方汇总
1.市科技局和区镇科技部门指导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告知承诺制办理和附件上传工作,并按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2.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对企业在“高企工作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按以下分工开展审核工作:
(1)市科技局负责审核申报企业的知识产权等情况,对申报当年集中取得知识产权、参保人数小于等于1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申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点核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各区镇科技部门要加强审核,对存在此类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区镇科技部门应对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经现场核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出具意见。
(2)市财政局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审核,对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
(3)市税务局依据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公布的“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报告税务师事务所名单(2025年度)”对省内税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对申报材料中销售收入、总收入与纳税申报系统数据进行对比并出具意见。以上材料经各有关部门确认无误、符合要求后,市科技局在“高企工作网”上将正式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提交到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清单(各一式一份)
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
①《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
②《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
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审核汇总表》。
2.报送要求
①纸质材料报送至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受理单位);
②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江苏数字科技平台”;
③县(市)、省级高新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需将《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抄送设区市对应部门。
3.后续流程
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无误后,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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