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申请,其中条件分为直通车条件及评价指标条件,直通车条件满足任一即可,评价指标条件需要达到60分后,提交材料通过后才可认定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一种方式直通车,以下四条满足其一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三年内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仍在有效期之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三年内获得机构投资者新增股权融资需在500万元以上,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条件。
第二种方式评价指标:若企业不满足上述任何一条,还可通过指标评价进行申报。考核维度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满分为100分,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即可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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