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旨在推动产业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以及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这些中心通常依托于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企业或机构,是广东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有哪些呢?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申报单位的性质、建设要求以及申报数量等,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2号)第八条至第十条,申报建设条件如下:
第八条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须为广东省注册登记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等法人单位,主要科研场所设在广东省内。
第九条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比较完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的,近3年内在本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建有专门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和技术领域明确,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本领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
(三)有相对集中的工程试验用房和场地,具备开展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研发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四)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工程技术队伍,具有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的能力。其中,工程技术队伍中的专职科研人员数,珠三角地区申报单位不少于20人,粤东西北地区申报单位不少于10人。
(五)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六)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学术诚信问题。
(七)符合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定。
具体申报要求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指南执行。
第十条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开展申报,主管单位负责审核推荐,省科技厅会同专业机构开展评审工作,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列入工程中心建设名单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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