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民营科技企业,凭借一定规模的科技人才队伍,不断进行研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构建起企业自身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依托这些知识产权开展持续的生产经营。这些企业是在江苏省依法注册成立的非国有控股的本地企业。华夏泰科为您提供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所需的材料和条件信息。
1、提供上一年度员工和科技人员情况的说明文件,用于申请备案。
2、提供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用于申请备案。
3、上一年度技术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销售收入的证明文件,用于申请备案。
4、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和知识产权情况的说明材料,用于申请备案。
5、申请备案的企业是处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只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1-4项材料可以不提交。
6、所在地推荐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截图)。
1、业应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在申请备案时已成立超过一年。
2、企业由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行筹资、自愿合作、自主管理、自行负责盈亏。
3、业应遵循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导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企业从业人员中科技人员的比例应超过10%。
5、在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企业的技术收入和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占到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在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应占到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企业应拥有专利或专有技术。
8、在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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