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是一项旨在表彰和鼓励在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个人和团队的荣誉奖项。该奖项不仅代表了深圳市对科技人才和创新成果的高度认可,也是推动地区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华夏泰科为你解读提名要求是什么。
(一)被提名人应当制作参评项目材料提供给提名人审查。项目材料应当加盖被提名人公章。
(二)提名人审查被提名人提交的参评项目材料后,同意提名的,应当填写《深圳市专利奖提名书》及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附件1列明的市、区政府部门提名的,提名书加盖单位公章。
2.我市高等院校、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提名的,提名书加盖公章外,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在我市依法注册的专业性行业协会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社会团体提名的,提名书加盖公章外,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两院院士提名的,院士需在提名书签名,并提交院士证书复印件及全职在我市工作的相关证明。
5.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的专家和学者提名的,需在提名书签名,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其专利项目获得第二十二届、第二十三届、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拟奖)广东省专利奖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拟奖)深圳市专利奖,且归口深圳市管理和统计的专利权人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提名的,提名人应在提名书上盖章或签名;单位提名的,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个人提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名人并在提名书的“提名类别”栏注明奖项名称、届别(年度)、获奖项目、具体属性(专利权人或第一发明人、设计人)。
7.依《实施细则》,属于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较高社会知名度且有开展科技奖励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企业、学会、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提名的,提名人应在提名书上盖章或签名,并提供深圳市提名资格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单位提名的,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个人提名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提名人应全面审核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参评材料后方可填写提名书,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及提供提名人资质证明文件。提名人应对拟提名项目的专利文本质量、专利技术先进性、专利技术运用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专利保护措施和成效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并作出具体提名意见。
(三)被提名人应将提名人填写的提名书及资质证明文件、经提名人审阅后的参评项目材料合成一份PDF文件,以“项目提名文件”命名,按系统要求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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