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旨在帮助企业和相关机构深入理解该政策的精神和内容,以便更好地利用政策资源,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该政策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明确了中央财政资金将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包括资金支持、政策引导、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通过解读,企业可以清晰地认识到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研发活动,以满足资助条件,进而获得政府的事后补助。此外,政策解读还将指导企业如何规范申报过程,确保合规性和成功率。本文将对《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行逐条解析,为企业提供实用的操作指南和建议。
项目背景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建〔2024〕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两部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概述:
1、贯彻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
2、促进优质企业的成长与产业的强化。
3、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地方政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4、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其产业链的配套能力。
5、重点培育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即"小巨人"企业,以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
6、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实施计划:
1、在2024至2026年期间,我们将重点关注产业链、工业基础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关键领域。
2、通过财政综合奖补政策,分三个阶段重点支持"小巨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3、2024年,首批将支持超过1000家"小巨人"企业。
4、根据实施情况,未来几年将逐步扩大支持范围。
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概述: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实现以下方面的支持:
1、深化协同效应: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动,提升政策的实效性,培育系统性和服务的精准性。
2、提升产业链能力:增强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的补充和强化作用,提高产业链的配套能力。
具体支持措施:
1、"三新"支持:鼓励"小巨人"企业在新动能、新技术、新产品方面增加科技创新投入,巩固企业核心竞争力。
1)打造新动能:通过人才、组织结构、设备等方面加强创新团队建设。
2)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技术,实现原创性和颠覆性科技创新。
3)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2、"一强"支持:提升"小巨人"企业在产业链配套能力上的协作,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
3、地方培育赋能:鼓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和企业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培育措施。
1)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如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
2)立足产业特点,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特色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
3)探索建设专精特新赋能体系,涵盖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功能。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旨在为"小巨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帮助它们在创新和产业链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为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阶段:
根据各省份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小巨人"企业数量及培育绩效,综合考虑区域差异,分配支持名额。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申报,要求企业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投资总额需超2000万元。
2、遴选推荐企业阶段:
制定统一遴选标准,确保可量化可考核,遴选推荐支持的"小巨人"企业,避免对已获支持的企业重复资助。
3、编报方案阶段:
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上报两部门,并留存佐证材料。
4、确定支持对象并批复实施方案阶段: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审核各省份《实施方案》,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支持名单,批复实施方案。
5、实施推进阶段:
省级部门制定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实施,确保"小巨人"企业按计划使用奖补资金,确需调整的计划需经审核同意。
6、绩效评价阶段:
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评价等次,评价结果与奖补资金安排挂钩,上报两部门,组织抽查检查,落实整改,财政部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资金清算。
关键点强调:
申报企业必须是"小巨人"企业,且未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
推进计划需聚焦"三新"、"一强",明确绩效目标,投资额达标。
遴选推荐过程需公平、透明,避免重复资助。
实施方案需经严格审核,确保符合支持条件。
实施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计划,确需调整的需经审批。
绩效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资金安排和清算。
通过这一流程,旨在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推动"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监管和评价,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资金安排
1、奖补标准:
沿用之前的奖补政策,对每家"小巨人"企业连续三年提供支持,总计600万元。
2、资金分配: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审核通过的企业数量,提出资金安排建议。
财政部依据预算管理规定和奖补标准或绩效评价结果,安排奖补资金,分批次下达至省级财政部门。
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初期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下达剩余资金。
对未达到2000万元投资总额的企业,将收回资金;对达到投资额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3、资金使用: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向社会公示,确保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95%以上的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小巨人"企业,由企业自主安排使用,以实现"三新"、"一强"目标。
剩余不超过5%的资金可用于培育赋能服务,包括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以及建立专精特新赋能体系。
两部门相关司局将制定规范标准,统一组织部署相关工作。
关键点强调:
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需严格遵循既定标准和程序。
资金分配需确保公平、透明,避免简单分配。
企业需围绕既定目标任务使用资金,未达标的企业将面临资金回收或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培育赋能资金的使用需符合规范标准,以支持"小巨人"企业的全面发展。
通过这一资金安排,旨在为"小巨人"企业提供稳定的财政支持,同时通过绩效评价和规范的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其他要求
1、组织协调加强: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需密切合作,共同编制《实施方案》,并确保申报审核流程的严格性。
企业应自主、诚实地进行申报,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严禁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不当申请。
地方政府需采取措施,防止不良中介机构利用申报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两部门将强化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2、资金管理加强:
奖补资金的管理遵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
省级财政部门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奖补资金,禁止擅自分配或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对于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键点强调:
申报过程需透明、公正,企业应自主申报,严禁第三方机构介入。
地方政府需防范中介机构的不当行为,保护企业利益。
两部门需加强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奖补资金的使用需严格规范,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通过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政策的顺利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防止资金的滥用和骗取,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
第一批要求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要求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编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按程序联合上报两部门(加盖公章纸质版和扫描PDF电子版各一式两份)。
附件:XX省份第X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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