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及要点如下,建议企业提前规划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一、申报条件自查
1.成立时间:企业注册成立满1年以上(以工商登记日期为准)。
2.知识产权: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优先,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软著)可辅助,但Ⅱ类知识产权仅限一次高企认定使用。
3.人员结构: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10%,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证明。
4.研发投入: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比符合要求:
销售收入≤5000万元:≥5%;
5000万-2亿元:≥4%;
>2亿元:≥3%。
5.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60%。
6.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71分以上,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二、申报流程
1.前期准备(建议提前6-8个月)
知识产权布局:确保至少5项有效知识产权,其中50%以上直接支撑主营业务领域。
研发费用归集:建立分领域研发费用辅助账,按人员人工、设备折旧等分类核算,共用设备按研发工时比例分摊。
2.系统填报
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完成实名认证后注册或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如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
3.地方推荐:科技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正式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到省级认定管理机构。
4.专家评审:认定机构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公示备案: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备案,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结束后需将正式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完整打印,装订形成纸质材料,妥善自留以备查。
中介机构选择: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需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如成立3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等。
申报时间:企业自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仅限申报一次,具体截止时间以当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对照申报条件,提前规划知识产权布局和研发费用归集,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科技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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