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评审和复审工作。经初审、核验、评审和公示,认定643家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199家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复审通过192家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119家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并在2024年12月26日予以公布。
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一般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开展(具体申报时间以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三或四季度公示并完成认定。早做准备,意味着企业能够更深入地研究认定标准,精准打磨自身产品与技术,确保完美契合要求。选择华夏泰科,让企业资质申报更省心、更高效。

一、申报条件
具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人员设置;
(二)持续加强创新活动,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保持增长;
(三)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拥有一定的专利申请量和有效发明专利;
(四)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的,近三年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书;
(二)符合本办法所述申报条件的说明材料。
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的评审和认定程序如下:
(一)初审
各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相关规定,对本区域内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形成书面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二)核验
市知识产权局对各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材料和审查情况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进入后续程序。
(三)评审
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申报的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和认定
市知识产权局进行综合评议,择优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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