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港澳大湾区全力冲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浪潮中,广东省围绕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精心布局的奖励政策,恰似精密运转的创新引擎。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都精准对接创新需求,为人才扎根、技术攻坚、产业升级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推动广东在科技创新赛道上加速领跑。华夏泰科专业服务团队多对一指导,提供免费咨询,规划专属方案,值得您信赖!

(一)建站补贴
1.省级补贴: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财政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建站补贴。
2.广州市:对新设立的市属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给予100万元建站资助。
3.深圳市: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财政给予50万元建站资助。
4.珠海市: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
5.汕头市: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
6.中山市: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80万元资助。
(二)在站博士后待遇
1.生活补贴:全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每人每年15万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
2.科研资助: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向项目中,安排30%至50%专门面向未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和博士后。
3.广州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最高18万元的生活补贴(资助期2年),并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资助。
4.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20万元的生活补贴,出站后留深工作的,给予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5.珠海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每人每年1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
6.中山市: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每人每年15万元的生活补贴,以及5.4万元的科研经费。
(三)出站后待遇
1.出站留粤补贴: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40万元住房补贴。
2.深圳市:出站后留深工作的博士后,给予36万元出站留深生活补助。
3.中山市:出站后留在中山市工作的博士后,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
(四)其他支持
1.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
2.创新创业奖励: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出站后6个月内与广东省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最高20万元创新创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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