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流程如下:
1、企业自评申报
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后提交申报信息。需注意,满足“直通车”条件(如近三年获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等)的企业仍需正常填写自评表,不可跳过。
2、区级初审
各园区、镇(街道)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部分地区可能进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企业,由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推荐表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市级复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报送的企业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公告认定结果。
4、年度更新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需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将取消复核资格。
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需通过平台线上提交,无需纸质材料。
企业需符合基本条件,包括合规经营、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等。
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复核。
建议企业提前准备材料,关注当地主管部门通知,确保申报流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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