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优惠政策因地区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典型优惠政策:
1.建站资助
昆山市:新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建站资助20万元。
南通市: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一次性建站补助20万元。
无锡市:企业设立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若升格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再追加30万元资助。
2.博士后生活补贴
镇江市:进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
连云港市:全职博士后在企业单位创新实践基地每月补贴5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在职博士后每月补贴3000元,最长不超过2年。
南通市:市区企业进站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
3.科研项目资助
连云港市:对进入创新实践基地开展项目研究的博士后,按A、B、C三档给予科研项目资助,企业单位博士后A档资助20万元、B档12万元、C档6万元。
苏州市: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项目,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科研配套资助。
4.出站留用奖励
昆山市:出站留(来)昆就业创业的博士后,给予50万元资助。
连云港市:出站后留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缴纳社保的博士后,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享受当地人才政策补助。
常州市:博士后出站后留在常州企业工作的,可享受20万元留常奖励。
5.运行经费补贴
苏州市:根据在站博士后人数,按2.5万元/人的标准,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用于站点的日常运营和科研支持。
以上政策为部分地区的典型示例,具体优惠政策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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