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主要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15号),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机构与制度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博士后工作政策,博士后管理机构、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健全,管理规范。资金投入力度较大,能够为博士后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示范引领作用
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在本地区、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招收博士后数量较多,持续保持博士后在站从事创新研究工作,出站博士后留本单位或留苏比例较高。
3.人才培养与融合
设站单位重视博士后制度在青年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作用,在促进博士后与企业科研团队结合、与校企导师合作、与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4.科研成果突出
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创新价值,科研项目曾获国家、省或设区市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已有部分项目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初步实现产业化,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潜在作用明显。
二、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需为已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且运行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经费投入证明、博士后招收及科研成果清单、专利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以证实符合申报条件。
注:以上条件为2022年评选工作的标准,建议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通知,以获取当前年度申报条件的最新要求。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