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企业资质、科研成果、博士引进证明等),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材料。省属、中央驻苏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人社厅;其他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设区市人社局申报。
2.地方或部门核实推荐
各设区市人社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且符合申报条件。审核通过后,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申报函、申报表等)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截止日期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3.省人社厅初审
省人社厅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是否满足基本申报条件。
4.综合评议
省人社厅组织专家或相关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内容包括单位的科研实力、创新潜力、博士后工作规划、合作导师团队等因素,综合评估申报单位是否具备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条件。
5.确定名单
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省人社厅择优确定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新设基地名单。
整个评审流程强调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的科研实力和对博士后工作的支持能力,旨在选拔出能够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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